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組織架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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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系務會議之職掌如下:
(一) 研究重點、發展方向之釐訂與變更。
(二) 新生、轉學生以及轉系生之招收事宜
(三) 經費之分配與運用原則
(四) 委員會之設置及其組織與權責。
 
 
本系課程委員會之職掌如下:
(一) 基本素養/核心能力進行課程規劃與畢業門檻之訂定。
(二) 系定必選修研議審訂。
(三) 與其他教學單位協調共同課程事宜。
(四) 本系教學品質改進之檢討與研究相關事宜。
(五) 審核本系教師專長與所開設課程是否相符。
(六) 審核本系教師所授課程大綱之內容與系(所、學程)設定之教育目標是否相符。
(七) 其他有關課程之協調、整合、改進等事宜。
 
本系教師評審委員會之職掌如下:
(一) 教師聘任、聘期、升等、解聘、停聘、不續聘、退休、延長服務及資遣原因認定等事項之審議。
(二) 教師申請休假之審議。
(三) 教師學術著作及研究發明敘奬之審議。
(四) 教師申請至境外機構進修、研究及講學之審議。
(五) 教師違反教師法第十七條規定義務之審議。
(六) 其他依法令應經本會審(評)議之事項。
 
本系學生實務學習委員會之職掌如下: 
(一) 整合所屬本系校內外實習課程之規劃。
(二) 督導校內外實務學習課程之推展。
(三) 檢討本系與各實習醫院實務學習之成效。